幼儿园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细则
1、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大型社会活动(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,幼儿园也要考虑到安全保障工作,并且难对方提出安全保障的要求
2、对有关部门组织的确需幼儿参加的活动,事先向主管部门汇报,未经同意,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
3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组织开展的扫墓、游参观、远足活动,活动前向主管部门请求,同意后方可组织
4、组织活动量要适宜,活动前有针对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好人和各项事物工作
5、有园领导带队,确保各项活动家中老师与幼儿的人身安全,活动结束及时给主管部门汇报活动情况
6、教师密切关注幼儿活动时的安全,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时每刻清点好幼儿人数,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 |